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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治理学者推荐

来源:现代国际关系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1-1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推荐者简介 李艳,女,四川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信息与社会研究所副所长,长期从事网络空间治理与国际合作研究,现为网络治理与国际合作委员会委员,中国世界互联网大会

推荐者简介

李艳,女,四川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信息与社会研究所副所长,长期从事网络空间治理与国际合作研究,现为网络治理与国际合作委员会委员,中国世界互联网大会高资委秘书长特别顾问。

布莱恩 D?洛德(Brian D. Loader)

英国约克大学社会学部高级讲师,青年文化与传播中心(CPAC)联合主任,同时亦是国际期刊《信息、通信与社会》创始人之一。布莱恩的学术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数字媒体传播和民主治理,作为一名社会学者,他较早关注到互联网技术尤其是新媒体发展与应用对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变革的影响。布莱恩早在1997年就撰写了《网络空间治理》(Cyberspace Governance)一书,从现实主义角度对互联网发展初期的网络自由主义思潮进行了批判。他认为,所谓“网络自由主义者”将网络空间描述为独立的、解放的空间,认为其脱离权力、地理、历史和政治经济的“真实世界”是不符合发展实际的。在当时网络自由主义思潮蔓延的时代背景下,布莱恩的观点无疑是“逆流而上”,极具勇气。此外,布莱恩还十分关注互联网发展对不同社会群体,尤其是青年一代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他一直致力于推进青年文化与传播中心工作,连续举办国际主题研讨会,2007年出版《数字时代的青年公民》(Young Citizens In the Digital Age)一书,并建立了一个名为“网络青年公民”的研究团队,专门从事互联网技术尤其是社交媒体对青年一代参与文化的潜在影响。

玛丽?朗德尔(Mary Rundle)

玛丽?朗德尔(Mary Rundle)可以说是真正的跨域人材,她毕业于乔治城大学,学术背景主要是外交与法律,毕业后,曾长期在瑞士日内瓦担任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法律事务官员。随着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她开始结合其专业优势与实践经验,研究法律和技术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交叉运用。为推进相关研究工作,她先后在哈佛大学与斯坦福大学互联网与社会中心以及贝尔福科学与国际事务中心担任研究员,发起了“网络对话项目”(Net Dialogue Project),旨在汇集全球各领域专业人士就网络治理问题展开充分交流与积极探讨。在其题为“超越互联网治理:新兴国际互联网治理框架”的论文中,玛丽对互联网治理中的政府与非政府角色定位及关系、责任与权利的平衡以及网络空间法律与技术标准的作用等重要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对于互联网治理的理解应超越互联网本身,治理框架亦应更具战略性与综合性。除了学术研究外,玛丽还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与机构的政策咨询,就个人数据保护与数字身份管理、网络检查的权力规范以及新兴技术的伦理意义等问题提交了大量的调研报告与意见书,成为网络治理领域的知名“智囊”。

约翰尼斯M?鲍尔(Johannes M. Bauer)

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教授,媒体与信息系主任。曾在荷兰德夫特理工大学(2000-2001)、德国康斯坦大学(2010年)以及瑞士苏黎世大学(2012)等等多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鲍尔主要关注与研究领域集中在信息与通信产业的发展及其治理,尤其是公共政策环境对这些产业的影响,议题涵盖政府在电信领域的角色变化,下一代通信网络和服务的治理,影响先进通信技术创新的因素,以及网络中立性等。用他本人的话讲,他对治理机制设计与安排格外感兴趣,因为机制的有效与否将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通信技术的好处,同时尽量减少它们的潜在缺点或隐患。2016年5月,鲍尔与同事共同编辑了《互联网经济手册》(Handbook on the economics of the Internet)一书,这本手册共有27章,全面探讨了互联网经济的理论和应用框架,包括:作为全球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网络所具有的独特经济作用;互联网对经济交易的影响,包括对产品、广告、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影响;网络产业的有效管理等。该书对全面把握与理解互联网经济发展及其治理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南妮特S?勒文森(Nanette )

曾任美国大学国际服务学院副院长,现任互联网治理实验室主任,她的研究和教学侧重于知识的转移、文化和创新以及互联网政策及其全球治理。作为一名资深教育界人士,南妮特致力于推动信息技术与媒体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亲自参与设计并推行了大量线上共享课程与文化交流项目。2011年,阿斯霍卡基金会向她颁发了“社会创业教育杰出贡献奖”。在长期的学术研究和教学中,她可谓著作等身,出版并发表大量有学术影响力的书籍与文章。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其早在2008年,借用生物与环境科学中的“生态系统”概念与分析方法,选择当时新兴互联网治理机制——互联网治理论坛(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为分析对象,着重分析了IGF作为一个“多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开放的、非正式的机制,是如何在各主体的充分互动下,实现有效的信息传递并形成共识,而这些信息与共识又是如何成为互联网政策或影响政策制定。她认为IGF内外形成一种“复杂的、充分的生态系统”,这个系统是动态的、多维度的,也是各种力量不断注入,并形成一种跨文化交融的系统。目前“生态系统”已成为理解复杂网络空间治理机制的重要理论支持与解释框架。

文章来源:《现代国际关系》 网址: http://www.xdgjgx.cn/qikandaodu/2021/0115/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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